首页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解释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6月9日介绍,为了贯彻落实《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务院日前批准在 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2019年5月23日,在2019中国化工园区与产业发展论坛上,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了2019年中国化工园区潜力10强名单,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排名第4。   2019年7月12日,经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研究,决定批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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