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区作为区域地理概念,原意指宋代
川峡四路 ,又指以
四川盆地为主的蜀地区。
“四川”的得名,根据文献考察,较早出现在宋代。在四川地域,宋代先是设
西川路和
峡西路。后来又把二路合并起来,再分为四路,包括成都府路(初名“
益州路”,后改名)、
梓州路、
利州路和
夔州路,谓之“
川峡四路”,又总称为“四川路”,这是“
四川”一名用于行政区划代称的开始。“四川”作为省名,则始于元代。元代的中央行政机构叫“中书省”,各地的地方行政机构就叫做“行中书省”。这个名称的含义是指执行中书省的行政命令,故又简称“行省”,或径称为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正式建置“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简设四川行省,再简为“四川省”,省治成都。这是“四川”省名得名之始。从此“四川”一名沿用下来。元代以来,四川行政区划几经调整。1939年曾将四川省分为四川和
西康两省,1955年西康省撤消,除金沙江以西划归西藏外,全部并入四川。1997年行政区划调整,全国人大决议设立重庆直辖市
,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析出四川。行政区域虽几经变异,但“四川”一名一直保留下来,至今已约有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