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嘉应州]的解释
嘉应州,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 程乡升格为直隶嘉应州,统领 兴宁长乐平远镇平4 县加上本属的 程乡县称“嘉应五属”,直属广东省辖。
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嘉应州为 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民国3年(1914年)废 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1988年1月,广东实行 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 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 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县级)。 [1-2]  
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 梅县区。梅州市辖 梅江区梅县区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
嘉应州 州治 梅城历为 治所之地,是粤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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