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辅(?—1661)清初
内监。
顺治年间,曾提倡将在关外管理皇室事务的内务府改为仿效明朝的内府二十四衙门的
十三衙门,被朝廷所采纳。顺治十年(1653)六月,即有设置
乾清宫执事、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司设监、尚膳监、尚衣监、尚宝监、御马监、惜薪司、钟鼓司、直殿局、兵仗局的谕旨。次年上谕礼部,指出“内务府事务殷繁,须各司分理,乃只设十三衙门,其原设之尚方司,未曾议及,著仍旧设立,共为十四衙门,尔部即行通知。”十五年(1658),发生
内官吴良辅以权谋私,交结外官,纳贿作弊等事件,并牵连大学士
陈之遴、都督同知
王之纲、巡视中城御史王秉乾等,均拟处死。但
顺治帝“恐株连甚多,姑从宽,一概免究”。只将陈之遴革职流徙,家户籍没,王之纲亦流尚阳堡。吴良辅可能受顺治帝庇护。至帝死前5 天,即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日尚亲自到宣外“悯忠寺观
内珰(即宦官)吴良辅祝发”(即剃发为僧)。顺治帝死后,才将吴良辅处斩,十三衙门亦尽行革除,恢复
内务府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