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1653年,由昭圣皇太后主婚,吴应熊与
和硕恪纯长公主成婚。由于
清廷对吴三桂存有戒心,因此通过政治婚姻,使吴应熊以额驸的身份留居京师,实为朝廷人质。1654年,授吴应熊三等子爵,顺治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1668年,晋少傅兼太子太傅。1673年十二月,吴三桂起兵反清的消息传至北京,吴应熊被捕入狱,
纳兰明珠建议将吴应熊和吴世琳处死。
康熙十三年(1674年)四月十三日,“吴应熊及其子吴世琳处绞,其余幼子俱免死入官”,但在被幽禁后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云南平定后仍被一并处死。
吴应熊被绞死后,康熙皇帝经常下诏慰藉建宁公主,吴应熊“为叛寇所累”。
吴世璠即位吴周皇帝,追谥其为孝恭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