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县,别称
银城,隶属于
泉州府,于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划南安县大同场设立,辖区包括今
厦门市全境(除海沧区海沧街道、新阳街道、嵩屿街道、翔安区莲河村)、
金门县、龙海区部分地区。因县城呈束腰银锭状故称“
银城”。
唐贞元十九年(803)析
南安县西南地设立大同场。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升大同场为同安县,隶属
泉州府。
民国三年一月(1914年)析出同安县嘉禾里及金门、大小嶝置思明县。民国四年(1915年)分出思明县金门岛、大小嶝设金门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析出同安县厦门及鼓浪屿等7个岛屿设厦门市。
1953年,同安县集美镇归厦门市辖。1958年析同安县划归
厦门市,1970年6月划同安县归
晋江专区,1973年6月复析同安县归
厦门市,曾是
厦门经济特区的唯一辖县,地处厦、漳、泉三角开放区的中心地带,是我国沿海较早的开放县之一。1997年05月01日
同安撤县设区。2003年04月26日起,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市翔安区,管辖原
同安区东部的
大嶝镇、
新店镇、
马巷镇、
内厝镇、
新圩镇5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