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解释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 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文化厅开展了全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根据国务院和文化部有关规定将我省专家组评审的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共9大类75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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