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隶属于
河南省
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平顶山市东南,地处东经113°02′~113°37′,北纬33°21′~33°46′之间。
总面积1387平方千米,
叶县属暖温带和亚热带交错气候。
县辖3个街道、15个乡镇、553个行政村,
截至2018年末,叶县总人口89.09万人,常住人口75.79万人。
西汉改叶阳为叶县,属南阳郡。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叶县自许昌地区划出,改属平顶山市领导。县境有许南、漯平洛高速公路,G311国道、S330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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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舞铁路贯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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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被国家矿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岩盐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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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经省级专项评估检查,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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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叶县被列为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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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叶县完成生产总值19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5%,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41.02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8.92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5.21亿元,增长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