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城市在世界上又被称为
姐妹城市(Twin Cities),主要兴起于二战之后的
欧洲。它指一国的城市(或省州、郡县)与另一国相对应的城市(或省州、郡县),以维护世界和平、增进相互友谊、促进共同发展为目的,在签署正式友城协议书后,双方城市积极开展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青少年交流等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我们称这种正式、综合、长期的友好关系或制度安排为友好城市关系。中国的国际友好城市活动起步相对较晚,1973年,在
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心和支持下,
天津市与日本
神户建立了中国第一对国际友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