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昌府]的解释
南昌府,是 南昌地区的历史行政区名称,府治位于南昌县、新建县,两县同城而治。
南唐交泰2年(959年)升洪州为南昌府,元顺帝至正22年(1362年)改龙兴路为洪都府,次年更名 南昌府。明代后称南昌为 洪都府、南昌府,明太祖洪武3年(1370年),南昌县、新建县同城而治。
清因明制,清代时南昌府下辖 南昌县新建县丰城县进贤县奉新县靖安县武宁县共7县; 义宁县(今江西修水县)1散州。1913年南昌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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