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继承了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Socialist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的主体,为了使
巴尔干半岛继续分裂,
欧盟促成
塞尔维亚与
黑山建立松散的国家共同体。2003年,南联盟共和国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
塞尔维亚和黑山”(Serbia and Montenegro)
[5]
,除了共同总统、统一的军队、外交等国家权力,塞、黑两个共和国有不同的法律、海关、货币乃至边防部队,宪章还规定,3年后,两个成员国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另立门户,分别成为独立国家
。2006年6月3日
塞黑解体,
黑山“公投”独立使
塞尔维亚失去
出海口变成
内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