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以德国建筑家格罗彼乌斯为代表,主张把建筑、美术、工艺等按照现代美学原则结合起来,主张现代建筑艺术理论,强调将技术与艺术、设计与造型有机地结合,并对世界各国的建筑艺术和建筑风格产生了深远影响。包豪斯学派重视空间设计;强调功能与结构的效能;把建筑美学同建筑的目的性、材料性能和建造方式联系起来;提倡以新的技术来经济地解决好新的功能问题。包豪斯的教学特点是:反对模仿因袭,将产品设计同机器生产、社会发展及各门艺术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素养,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艺术与技术双重才能的设计人才。包豪斯学派的代表作是包豪斯校舍。德国魏玛市的 “公立包豪斯学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简称,后改称“设计学院”(Hochschule fur Gestaltung),习惯上仍沿称“包豪斯”。包豪斯是德语Bauhaus的译音,由德语Hausbau(房屋建筑)一词倒置而成。以包豪斯为基地,20世纪20年代形成了现代建筑中的一个重要派别──现代主义建筑,主张适应现代大工业生产和生活需要,以讲求建筑功能、技术和经济效益为特征的学派。包豪斯一词又指这个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