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用查询
地图相关
首页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解释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经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和商务部通过,2011年3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罚则、附则5章4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新闻出版总署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和《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第10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4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2011年3月25日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1-3]
。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