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试验区是指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承担相关改革试验任务,以改革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
1987年中央《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有计划地建立改革试验区”的要求,此后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建立了30个试验区,涉及21个省市区160多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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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5月27日,5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了中央部署的226批次的改革试验任务,基本覆盖了农村改革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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