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370年~447年),
东海郡
郯县(今山东省郯城县)人
,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
天文学家、
音乐家。西晋右卫将军何伦侄孙。
何承天五岁丧父,由母亲抚养,师从舅父
徐广,东晋末年先后任辅国府参军、浔阳太守等职。南朝任尚书载丞。因触犯权贵遭到诬陷罢官;后宋文帝下密旨改授吏部郎,何承天因泄密旨被罢。之后死于家中,享年七十八岁。
何承天曾奏改《
元嘉历》,订正旧历所订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一直通行于宋、齐及梁天监中叶,在我国天文律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论周天度数和两极距离相当于给出圆周率的近似值约为3.1429,对后世历法影响很大。兼通音律,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能弹筝,复擅弈棋,著作有《
达性论》、《与宗居士书》、《答颜光禄》、《报应问》等。曾奉命撰修《
宋书》,书未成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