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低值易耗品]的解释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 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 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 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 会计制度中,将 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 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 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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