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货币是代表
金属货币进行流通的货币,代用货币的特征是其所包含的价值低于货币价值,但可以和所代表的货币自由兑换,并同时与金属货币参加流通。如我国宋代发行的 “交子”、“会子”,以及资本主义银行发行的 “银行券”等。其作用在于节约制造、运输、保管等方面的流通费用。同时,金属货币在日常流通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靡损,这种靡损构成社会资源的净损失,代用货币进入流通,就有效地避免了稀缺资源的日常磨损。更为重要的是一些人将重量、成色十足的铸币进行剪削、切割、熔擦后再推入流通,造成货币流通体系混乱,而代用货币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但由于代用货币要以贵金属作保证,其发行量受到限制,又不一定与需要相符,所以大量保证的闲置实际上仍然是一种浪费。英国在16世纪就产生了代用货币。最初这些代用货币是由伦敦的金匠业发行的,作为保管凭证或借据,承认其相当于一定数量的金币或银币的债权,持有人提出要求即可以收回相应数量的金币或银币。代用货币的随时可兑换性使得其迅速成为一种与铸币一样被广泛接受的支付手段。美国在1900—1933年间的代用货币则采取了黄金券的形式,这种代用货币代表对金币的法定债权。其持有者有权要求美国财政部将其兑现为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