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即OTT TV(Over the Top TV),是指以广域网即传统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传输网络,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向用户提供视频及图文信息内容等服务的电视形态。它有别于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有能够接入互联网端口的电视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视频接收终端,就可以收看电视节目。
是一种利用宽带
有线电视网,集
互联网、
多媒体、
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用户在家中可以有两种方式享受IPTV服务:1、计算机,2、网络机顶盒普通电视机。
IPTV是利用计算机或机顶盒 电视完成接收视频点播节目、视频广播及网上冲浪等功能。它采用高效的视频压缩技术,使视频流传输带宽在800Kb/s时可以有接近DVD的收视效果(通常DVD的视频流传输带宽需要3Mb/s),对今后开展视频类业务如因特网上视频直播、节目源制作等来讲,有很强的优势,是一个全新的技术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