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于成龙]的解释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 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 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 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 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 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 武昌知府, 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 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 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概述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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