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成立第四区。1955年8月,改为区。1957年,改为乡。1958年8月,成立红旗人民公社。1960年冬,从红旗公社分出,成立九峰人民公社。1983年11月,改为区。
1987年1月,撤销九峰区公所,设九峰镇。
2019年末,九峰镇户籍人口22128人。
截至2020年6月,九峰镇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
2010年,九峰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315万元,其中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15244万元、4035万元、2036万元,城乡居民储蓄达到1.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328万元;完成招商引资3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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