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观主义是指作为一种世界观,历史观和人生观,认为理想终将成为现实,善终将战胜恶,正义终将战胜非正义。与“悲观主义”相对。源于拉丁文optimus,意谓“最好的”。泛指对宇宙、社会、人生充满信心和希望的态度、观点和理论。在伦理学说史上,主要指对道德进步和道德的社会作用所持的乐观态度和理论。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主张乐观主义。儒家认为人通过修养和教化,在现实人生中可以达到仁智统一的理想人格。荀子谓“积善成德王夫之谓“性日生而日成”,都认为通过人与自然的交往,能够培养人的德性,获得道德上的自由。洪秀全、谭嗣同和孙中山等受传统“大同”思想的影响,坚信美好的“大同世界”必将到来。康有为著《大同书》,认为只要靠人们扩充仁爱精神,就能达到“至平、至公、至仁、至治”的“大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