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法则]的解释
中心法则(英语:genetic central dogma),又译成 分子生物学的中心教条(英语: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首先由 弗朗西斯·克里克于1958年提出,并于1970年在《 自然》上的一篇文章中重申:
“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 deals with the detailed residue-by-residue transfer of sequential information. It states that such information cannot be transferred from protein to either protein or nucleic acid. ( 分子生物学的中心法则旨在详细说明连串信息的逐字传送。它指出 遗传信息不能由 蛋白质转移到 蛋白质核酸之中。)
是指 遗传信息DNA传递给 RNA,再从 RNA传递给 蛋白质,即完成 遗传信息转录翻译的过程。也可以从 DNA传递给 DNA,即完成 DNA的复制过程。这是所有有 细胞结构的生物所遵循的法则。在某些病毒中的 RNA自我复制(如 烟草花叶病毒等)和在某些病毒中能以RNA为模板 逆转录DNA的过程(某些致癌病毒)是对中心法则的补充。
中心法则经常遭到误解,尤其与 遗传信息“由 DNARNA蛋白质”的标准流程相混淆。有些与标准流程不同的信息流被误以为是中心法则的 例外,其实 朊病毒是中心法则现时已知的唯一例外。
遗传信息的标准流程大致可以这样描述:“DNA制造RNA,RNA制造蛋白质,蛋白质反过来协助前两项流程,并协助DNA自我复制”。
Richard Pomerantz团队2021年6月刊登于《科学进展》的论文首次证明RNA也可以被写回DNA,这挑战了生物学的核心法则。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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