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泉之乡是对中国著名温泉所在地的命名,是由中国矿业联合会评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核准颁布的荣誉称号。该项称号的命名和创建工作是原
国土资源部为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这一清洁能源,减少
二氧化碳排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而研究决定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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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该项称号首次颁布至2014年10月正式取消命名审批,先后有三批共65个地区或单位分别获评“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其中共计35个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被授予“中国温泉之乡”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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