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解释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 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宋教仁起草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 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 大总统 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正是为保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