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英语: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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