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省会 郑州市,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 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1-2]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

© CopyRight 212-2021, www.9aiVIP.com ,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