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解释
维护人民币的 信誉,本条例对制作、 仿制、买卖 人民币图样(含放大或缩小),未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它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条例》第43、44条明确规定,将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给予 警告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至5万元的 罚款。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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