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一般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
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
专科教育分为学科教育(大学专科)与职业教育(高职专科),1999年以前实行的专科教育(中等专科和高等专科)是学科教育(专业教育),毕业生包分配,大专中专和本科教育都是
精英教育;1999年以后
高等教育大众化,除了师范、医学、公安类的高等专科教育外,其他都是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毕业时可获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规范校名后缀为“
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