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始建于1978年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
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2004年9月,经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
上海政法学院。2005年4月,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现上海大学法学院(在其构建下保留知识产权学院建制),办学地点在
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校本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点;在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金融学2个二级博士学位点。